背景與說明
患有氣喘、癲癇、糖尿病等慢性病或罕見疾病的學童,在校上課期間往往需要按時服用或緊急施用處方藥物。現行幼兒園雖有明確托藥辦法,但國小、國中至高中階段卻普遍欠缺標準化的委託用藥流程與法律責任保障,一旦發生用藥狀況,常導致家長、導師與校護之間承受巨大的風險與心理壓力。
經陳慧文強力倡議推動,教育局高度重視並正式啟動研處作業,發函建請中央衛生福利部與教育部儘速訂頒全國統一之校園用藥委託法規,由中央與地方攜手釐清醫療行為與校園照顧界線;陳慧文將持續督促教育局先期訂定高雄在地校園安全服藥指引,為師生築起最周全的健康安全防線。
推動歷程
重要進度
教育質詢力促校園托藥法制化
陳慧文於教育部門質詢深入探討國小以上學生用藥責任斷層,要求教育局儘速建立標準化用藥委託管理指引與教職員責任保障。
大會提案推動安全用藥制度
提出教育類第16號提案,具體要求建立統一家長委託、專業校護主導、明確給藥紀錄與校園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障之完整體系。
促成市府函請中央研處統一辦法
資料來源
- 高雄市議會陳慧文議員問政與地方服務紀錄|學生校園用藥委託管理制度(議員查詢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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