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說明
農民一生辛勤耕作,自用農舍是世代安居立命的家園。然而過去若因配合政府道路開闢或各項重大公共設施工程而遭部分拆除,後續欲依建築法規辦理原地增建或改建時,往往受限於建管規定必須重新檢附年代久遠且複雜之「配合耕地」土地權利證明文件,導致許多純樸農民因文件取得困難而陷入無法合法改建的行政困境。
工務局高度肯定陳慧文議員反映民間疾苦,正式召集相關局處召開自治條例修正研商會,各方一致達成共識,認定要求提供耕地證明確有窒礙,正式同意增訂放寬免附相關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之機制。陳慧文持續追蹤市府法制與審查程序,積極督促早日完備法規公布,切實保障農民居住正義。
推動歷程
重要進度
工務局召開自治條例研商會達成放寬共識
工務局召集研商會,各單位一致同意放寬自用農舍配合耕地免檢附權利證明。
議會提案要求加速建管自治條例修法進程
陳慧文提出工務類第128號提案,大會決議送請市府落實簡政便民法制化。
持續督促市府完成法制審查與公告配套
陳慧文緊盯府內法制程序,督促工務局在實務審查中秉持便民精神協助農友。
資料來源
- 高雄市議會陳慧文議員問政與地方服務紀錄|推動自用農舍配合耕地文件簡化與建管修法(議員查詢入口) ↗
此連結開啟議會查詢入口,請依日期、案號或標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