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說明
增加社區長照據點,需要同時找到適合的場地並符合設置規範。陳慧文關切能否善用閒置及社區公共空間,讓照顧服務更接近居民生活圈。
2020年11月23日市政總質詢,陳慧文在符合相關法規的前提下,詢問市府是否可運用大樓公共空間或共融式公園,增加長照B級或C級據點。
市府12月1日函復,說明透過空間再利用平台盤點各機關學校經管的閒置及低度利用房地,爭取中央補助並媒合民間設置長照服務機構。當時政策目標是增加各生活圈可使用的照顧資源。
對公寓大廈的公共空間,市府說明須依法處理規約及使用範圍,由區分所有權人自治,且符合日照中心設置標準。衛生局也將與工務局研議建築適法性及鼓勵預留空間的措施。陳慧文提出場地運用需求,市府、社區與服務單位依各自權責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