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說明
道路路面出現坑洞或局部凹陷時,往往涉及自來水、排水箱涵、消防栓或道路養護等多方權責單位。若通報系統無法第一時間精準判定,容易在局處與管線機構間層層轉派公文,造成搶修空窗期,不僅引發里民對行政效能的疑慮,更對機車騎士與行人安全構成直接威脅。
在陳慧文的積極督導下,市府研考會迅速完成流程檢討,建立新版管制SOP:明定道路凹陷案件一律由工務局擔任前線技術判定主責,加速釐清各管線單位責任,並由1999全程追蹤至完工確認。陳慧文肯定流程革新成果,未來將持續監督管考效率,確保市民生命財產安全零死角。
推動歷程
重要進度
協調市府檢討道路通報管制流程
針對基層管線路面下陷轉派延宕問題,督促研考會全面檢視派工通報盲點,研擬改善SOP。
議會提案推動1999跨局處管考機制
陳慧文提出民政類第14號案,要求建立更清楚的跨機關協調、專責追蹤與市民通報進度透明化機制。
市府建立工務主責前置釐清機制
資料來源
- 高雄市議會陳慧文議員問政與地方服務紀錄|鳳東里道路凹陷與1999跨機關協調流程檢討(議員查詢入口) ↗
此連結開啟議會查詢入口,請依日期、案號或標題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