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說明
隨著城市發展與產業運作,事業廢棄物清除、貯存、轉運與資源回收場站扮演著物料循環的重要角色。然而,部分業者因場地防護設施不足或未依分區設廠,常導致污水滲漏污染水體、惡臭逸散引發民怨,甚至堆積過高衍生火警與公安危機,成為周邊鄰里生活環境的重大隱患。
市府具體採納陳慧文之建言,強化跨局處聯合稽查機制,嚴格執行《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針對無照經營或造成污染之場域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透過健全的法規輔導與常態化監管,促使業者提升環保防護水平,有效保障高雄市民的生活環境品質。
推動歷程
重要進度
協調住宅區回收貯存場跨局處執法
陳慧文促請環保局與都發局召開協調會,釐清住宅區回收貯存場管理分工,要求嚴格執法並維護社區居住寧靜。
質詢廢棄物場站申請標準與稽查
陳慧文於議會質詢要求市府清楚劃分貯存、轉運與處理業主管權責,加強防滲漏與惡臭防治設施檢核。
落實事業廢棄物設施管理標準
資料來源
- 高雄市議會陳慧文議員問政與地方服務紀錄|廢棄物貯存、轉運與回收處理場站管理(議員查詢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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