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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與進度

追蹤衛生所護理人員任用與職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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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所組織規程與編制修正施行

推動具師類醫事證書者改以師級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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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所列日期的辦理情形,最新進度請見主管機關公告。

先看懂這件事

議題重點

具護理師資格,任用與待遇卻仍採護士職等,是基層護理人員曾反映的「高資低用」問題。陳慧文於2018年5月10日質詢,要求高雄市政府訂出改制時程,並妥善安排不同資格的人員。市府後續修正各衛生所組織規程與編制表,推動護士改以護理師進用,相關修正自2019年1月1日施行。

慧文的行動

2018年5月10日市政總質詢,陳慧文援引公會反映與其他縣市改制進度,要求高雄訂出明確時程。代理市長許立明表示,這是前市長陳菊已作出的承諾,將了解執行困難並回覆期程。

紀錄所載階段

政策實施。請一併查看事件日期、機關回應與適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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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與說明

基層護理人員投入防疫、健康促進及長照工作,專業資格能否反映在任用職等與待遇上,影響人員權益。新高雄護理師護士公會曾向市府反映,部分同仁已有護理師資格,仍以護士職任用。

2018年5月10日市政總質詢,陳慧文援引公會反映與其他縣市改制進度,要求高雄訂出明確時程。代理市長許立明表示,這是前市長陳菊已作出的承諾,將了解執行困難並回覆期程。

衛生局長黃志中說明,當時衛生所122名護士職人員中,有98人具有護理師資格、24人僅具護士資格;制度調整須兼顧不同資格人員的安排、組織編制及預算。陳慧文要求加快程序,也同意妥善處理原有護士的職務保障。

陳慧文在議會追問改制時程,援引護理專業團體的訴求,要求保障不同資格護理人員。市府後續修正各衛生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具師類醫事證書者改以師級任用,推動護士改以護理師進用,自2019年1月1日施行。

推動歷程

重要進度

  1. 追問護理人員改制時程

    反映護理師高資低用,要求加快程序並保障不同資格人員。

  2. 衛生所組織規程與編制修正施行

    推動具師類醫事證書者改以師級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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