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說明
基層護理人員投入防疫、健康促進及長照工作,專業資格能否反映在任用職等與待遇上,影響人員權益。新高雄護理師護士公會曾向市府反映,部分同仁已有護理師資格,仍以護士職任用。
2018年5月10日市政總質詢,陳慧文援引公會反映與其他縣市改制進度,要求高雄訂出明確時程。代理市長許立明表示,這是前市長陳菊已作出的承諾,將了解執行困難並回覆期程。
衛生局長黃志中說明,當時衛生所122名護士職人員中,有98人具有護理師資格、24人僅具護士資格;制度調整須兼顧不同資格人員的安排、組織編制及預算。陳慧文要求加快程序,也同意妥善處理原有護士的職務保障。
陳慧文在議會追問改制時程,援引護理專業團體的訴求,要求保障不同資格護理人員。市府後續修正各衛生所組織規程及編制表,具師類醫事證書者改以師級任用,推動護士改以護理師進用,自2019年1月1日施行。
推動歷程
重要進度
追問護理人員改制時程
反映護理師高資低用,要求加快程序並保障不同資格人員。
衛生所組織規程與編制修正施行
推動具師類醫事證書者改以師級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