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說明
鳳山運動園區提供市民游泳、球類及體適能活動的空間。新設施何時能用、委外後如何維持合理價格,都是公共運動服務的重要課題。陳慧文在議會持續追蹤設施開放與收費,要求市府回應市民的實際使用需求。
2019年5月16日市政總質詢,陳慧文要求鳳山體適能中心加快開放。運動發展局長程紹同說明,當時計畫6月完工,7月與營運廠商簽約,之後還有點交與裝修程序;游泳池則可朝較早開放的方向處理。工程完工與正式開放有不同的作業階段。
同年11月18日,陳慧文再追問游泳池、羽球館等設施的價格調整,要求運發局兼顧營運需要與市民負擔。她關心委外之後,原有使用者是否仍能以合理費用運動,以及優惠安排如何降低調價衝擊。
運發局11月26日函復,說明委外廠商舞動陽光負擔設備投資、租金、稅費與權利金等成本,收費須經運發局核定。市府表示將爭取合理價格,也研擬短期市民補助方案,待核定後再公布。營運成本、價格審查與市民權益,需要在場館管理中一起考量。
2026年市府智慧城市公開資料已將鳳山運動中心列為營運中的場館。市府工程及運動管理單位、營運廠商分工提供場館服務,陳慧文則透過質詢追蹤啟用期程、收費與公共運動資源的使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