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與說明
陳慧文在第4屆第1次定期大會提出民政類第90號案,要求高雄市政府重視鳳山區過埤里的活動空間需求,研議建置多功能活動中心。
提案主張,社區需要供居民交流與辦理活動的場所,也應有效運用既有公共資源。陳慧文建議評估與其他政府機關樓層結合,將可使用的公有空間納入規劃選項。
這項提案著重活動空間的需求與取得方式,要求市府以居民使用及公共資源效益為考量,研議合適場地與功能安排。
資料來源
- 高雄市議會|陳慧文議員提案清單(議員查詢入口) ↗
此連結開啟議會查詢入口,請依日期、案號或標題查找。
建設與進度
過埤里居民的社區交流與活動需求,需要合適的公共空間。陳慧文在第4屆第1次定期大會提出民政類第90號案,要求市府研議過埤里活動中心建置,並建議評估與其他政府機關共用空間,提高公共資源使用效益。提案以居民日常使用為出發點,主張提供能容納多種社區活動的場所。
陳慧文在第4屆第1次定期大會提出民政類第90號案,要求高雄市政府重視鳳山區過埤里的活動空間需求,研議建置多功能活動中心。
爭取規劃。請一併查看事件日期、機關回應與適用限制。
陳慧文在第4屆第1次定期大會提出民政類第90號案,要求高雄市政府重視鳳山區過埤里的活動空間需求,研議建置多功能活動中心。
提案主張,社區需要供居民交流與辦理活動的場所,也應有效運用既有公共資源。陳慧文建議評估與其他政府機關樓層結合,將可使用的公有空間納入規劃選項。
這項提案著重活動空間的需求與取得方式,要求市府以居民使用及公共資源效益為考量,研議合適場地與功能安排。
此連結開啟議會查詢入口,請依日期、案號或標題查找。